以筹建夕阳红老年公寓为名,欺骗老人投资预订养老床位,并告知满三年未入住可退……这起非法集资的主谋竟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,布下重重陷阱,吸收900余人资金超4000万!
一起来看看今日案例。
基本案情
杨某某,男,61岁。2015年下半年,杨某某筹建夕阳红老年公寓,因资金短缺,杨某某在未经国家相关金融部门许可、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,决定向社会公开融资。
杨某某先后与钟某某、王某签订合同,约定由钟某某、王某自行招募人员,以夕阳红老年公寓的名义,在本地区针对老年人群体,通过发放传单、组织推介活动等方式,以夕阳红老年公寓可以投资预订养老床位,根据投资金额每年可领取7%-9%不等的利息返现、投资满三年未入住可退还全部本金等为诱饵,吸引中老年人与夕阳红老年公寓签订养老服务合同,并收取床位预定金。
据统计,2015年年底至2022年,杨某某等人共向910人非法吸收资金共计4606万元。
法院判决
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单位夕阳红老年公寓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,以高息回报、到期全额返现等为诱饵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数额巨大,扰乱金融秩序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依法判处其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。
被告人杨某某作为某夕阳红老年公寓的法定代表人,先后与被告人钟某某、王某共同商议决定由被告单位非法吸收公众存款,并以被告单位的名义与集资参与人签订相关合同等,被告人杨某某是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,被告人钟某某、王某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共同犯罪并从中收取提成费用,三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依法判处被告人杨某某等三人七年至二年不等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,追缴被告单位及被告人杨某某等三人违法所得,按比例返还各集资参与人。
杨某某、钟某某、王某不服,提起上诉。邵阳中院二审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法官提醒
近年来,不法分子以养老机构为名,通过发送传单、举办茶话会、提供免费旅游等方式,宣传养老项目。面对诱惑难挡的养老投资,怎样才能守住养老钱呢?防骗提醒:
一是不轻易留名。遇到投资理财的宣传,不透露姓名年龄、电话住址、银行账户、家庭情况等,并对免费赠送礼品和提供免费聚餐或旅游提高警惕;
二是不轻易动心。不要相信“低投入、高回报”,多留意非法集资法律法规的宣传,对投资理财保持清醒的头脑和理性的思考;
三是不着急付款。即使是身边的亲朋好友推荐的投资理财,也要三思而后行,多了解投资单位的资质,凡事特别是大额支出和家人子女多商量。
相关法条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一百七十六条
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,扰乱金融秩序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单位犯前款罪的,对单位判处罚金,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